为境外网站担任代理招揽赌客 二被告人因此犯开设赌场罪受处罚

admin 发布于 2020-11-22 阅读(482)

  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被告人杨某某因在缅甸老街的生意不景气,便到一赌场应聘成为该赌场的“网络推广员”,于2016年6月20日以“杨*”的名义注册成为“某集团娱乐厅”网站的代理。杨某某通过网络发布广告发展参赌会员及下级代理。2019年12月,民警通过杨某某的代理账号登录“某集团娱乐厅”网站进行远程勘验,依法对相关电子证据进行在线提取,杨某某共发展注册会员账号821个(其中有代理账号15个)。被告人吴某某于2018年2月22日注册成为杨某某的下级代理,其代理账号下注册有会员账号4个,其中吴某某为了参与网络以自己和吴洪某 的身份信息注册了两个账号供其本人使用,发展了杨某刚和刘某某两名参赌会员。吴某某系杨某某的下级代理,其发展的会员亦属杨某某名下的会员。

  参赌会员在上述网站以“”“龙虎斗”“开元棋牌”等方式进行网络,“某集团娱乐厅”网站根据杨某某、吴某某发展的会员在该网站投注的情况按一定比例返利给杨某某、吴某某。其中,杨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96,250.00元,吴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46,128.00元。案发后,二被告人已主动向公安机关退出了上述违法所得。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杨某某、吴某某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二人的行为构成了开设赌场罪。结合发展的参赌人数、获利数额及是否发展下级代理的情况,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杨某某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吴某某属于杨某某的下级代理,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据悉,2020年以来,施甸县人民法院共受理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为场所担任代理犯开设赌场罪案件8件19人。在此提醒大家,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一些境外的网站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市场,其隐蔽性和危害性非常大,庄家通过代理控制会员的钱包,代理成了他们讨债的工具,隔着网络组织者利用技术手段操控一切,参赌人员稳赔不赚。所以,切莫因为一时财迷心窍而触犯刑罚,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标签:  网页代理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