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记科技授权关联方代理游戏海外发行 深交所问原因

admin 发布于 2020-12-23 阅读(476)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姚朔斌的配偶桂琼嫣是VIVIDJOANGAMES的董事及实际控制人,VIVIDJOANGAMES属于《

  本次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关联人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处于试运营阶段,授权期限自协议生效至2021年4月30日止,且在此期间,公司游戏产品的累计代理运营收入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时,须经双方协商另行签署游戏发行许可协议,并根据关联交易金额重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该关联交易引起了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要求姚记科技结合行业惯例,公司游戏业务开展情况、未来经营计划,VIVIDJOAN GAMES的业务发展情况、游戏发行能力等,详细说明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目的,上市公司不独立发行、不与独立第三方合作,而选择和该关联方合作的原因与合理性,以及是否拟长期合作。

  2020年12月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称,拟与VIVIDJOAN GAMES(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VIVIDJOAN GAMES”)签署《游戏发行许可协议》,授权VIVIDJOAN GAMES及其子公司代理你公司及子公司游戏产品的海外发行业务 。VIVIDJOAN GAMES是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设立于2020年11月19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请结合行业惯例,你公司游戏业务开展情况、未来经营计划,VIVIDJOAN GAMES的业务发展情况、游戏发行能力等,详细说明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目的,上市公司不独立发行、不与独立第三方合作,而选择和该关联方合作的原因与合理性,以及是否拟长期合作。

  3、据公告披露的协议内容,每个自然月份VIVIDJOAN GAMES因标的游戏产生的实际到账收入为运营收入,VIVIDJOAN GAMES按照运营收入约定的分成比例收取代理费用,结算方式为月结。请结合VIVIDJOAN GAMES的资金情况、资信状况,说明VIVIDJOAN GAMES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是否存在占用你公司资金的风险。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标签:  代理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