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厂员工监守自盗成“内鬼” 涉案达240万元

admin 发布于 2021-04-23 阅读(319)

  本报讯(通讯员:黄赤橙 高雷)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近日,武汉蔡甸一电子厂员工在数月里,利用职务之便分23次盗运厂里生产的导光板,最后转手卖给废品收购站,涉案价值达240万元。最终,民警揪出“内鬼”,打掉该“盗销一条龙犯罪团伙。3月18日,民警来到该电子厂回访,为企业解决近几年频繁被盗的难题。

  2018年12月17日,蔡甸区公安分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辖区某电子公司报警称:厂房生产的显示屏配件被盗。接警后,民警张磊、郭晟等人立即赶往现场。厂房刘主管向民警介绍,在核对近几个月生产的产品时,发现价值240余万元的导光板不翼而飞,怀疑有人将其盗走。根据刘主管提供的信息,民警立即调取了存放导光板仓库附近的视频监控,发现案发当晚有两名男子用集装箱运输车将导光板装入一小型货车上,然后在运出厂外。

  后经仓库主管辨认,两名嫌疑男子,一人为该仓库管理员,另一人为该厂废品回收商。民警快速出击,将正在公司宿舍酣睡的徐某(27岁,湖北蕲春县人)抓获,同日上午12时许,李某(30岁,湖北钟祥市人)也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查,徐某在2017年应聘为该电子公司仓库管理员,做事老实本分,后染上了的恶习,面对无力偿还的高利贷,便心生盗窃念想。从去年7月到12月,他伙同李某分23次将厂内生产的导光板盗走变卖。据李某交代,他负责运送盗来的导光板,并将赃物卖给一个叫“梅子”的男子,但对“梅子”其他信息并不知晓。

  徐某还交代,参与盗窃的还有另外一名仓库管理员孙某(32岁,湖北武汉人)。有一次,徐某在盗窃时被孙某发现,最后干脆给了孙某1000封口费。自此以后,孙某变成了徐某的同伙,有时会帮徐某盗窃时支开厂内的员工,而变卖的赃款也被他们均分。12月18日下午3时许,民警将嫌疑人孙某抓获。

  由于对收购赃物的“梅子”信息一概不知,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根据李某提供的车型信息,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通过对案发时段道路上的视频分析研判,最终确定一小型货车为嫌疑车辆,而该车也在孝感附近消失。2019年3月12日,在市局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发现该车又驶入辖区内,民警果断出击,将嫌疑人梅某(48岁,湖北汉川市人)抓获。目前,涉案四人均已被刑事拘留。

  案件告破后,企业老板向民警阐述了自己的苦衷:厂内频繁会有被盗的现象,不是员工财物被盗,就是厂内物品被盗,由于员工流动性大,等确定盗贼身份后,发现该人已经辞职,不仅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还影响了公司的形象。

  看到企业遇到难题,辖区派出所民警张磊来到该公司进行宣传普法,为企业支招解难。民警建议,公司重要仓库的钥匙要交给可靠的员工保管,要定期对货物数量进行核检,要在重要的位置安装视频监控,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要及时报警,切不可因为损失较少员工辞职等造成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

  张磊还建议公司在招纳新人时,要在派出所备案登记,查询是否曾有违法记录,以便合理选人;对于员工财物被盗,建议公司建立私人储物柜,对私人物品要进行上锁存放,提醒广大员工不要将私人物品随处丢放,已免造成丢失被盗。民警也表示,将会定期到辖区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真正做到以法护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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