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鹿寨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采购(LZZC

admin 发布于 2021-07-27 阅读(291)

  鹿寨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鹿寨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采购需求:鹿寨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拟实施范围路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鹿寨县城区道路路灯节能改造,由承包方提供全过程服务,承包方提供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灯具及单灯采购、安装、调试、漏电保护装置安装、上杆线全部更换成铜芯护套线、灯罩按需更换、智能控制平台建造)、运行管理(负责安装后产品质量及故障问题的产品保修,运行期正常的维护和安装)等相关服务,并承担合同期内本项目所有费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与承包方签订约8年的城区道路交通照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二个月份开始计算。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时间: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0年12月29日止(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2.地点: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备注:已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4.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1月12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地点: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方式:1.时间: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0年12月29日止(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2.地点: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备注:已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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