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成竞争焦点!LED企业如何做好专利攻防?

admin 发布于 2021-10-28 阅读(256)

  众所周知,推动企业实现高速发展一定离不开专利技术的积累,过硬的专利技术能够让企业拥有极强的竞争优势。“专利质量”是打赢专利攻防战的关键。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企业应未雨绸缪,加大高质量专利的培育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在专利诉讼中做到攻防自如。

  10月8日,光宝科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于美国时间2021年9月17日,已在美国德州对首尔伟傲世(Seoul Viosys)旗下子公司SETi提出专利侵权诉讼,要求法院针对SETi分别侵害光宝科芯片和封装技术的产品判定侵权、下达禁制令以及损害赔偿。

  公告显示,光宝科光电事业部创立于1975年,在光电技术领域拥有领先业界的专业知识和广泛且多元的产品组合,包括从照明到感测,从低功率到高功率,从LED到雷射,从标准品到客制化产品,从可见光到红外线和紫外线。而且,其专利布局广泛涵盖美国、中国、地区、日本、欧洲及韩国等所有重要市场。

  针对首尔伟傲世(Seoul Viosys)及媒体近期对于光宝科与SETi之间专利诉讼所发布的相关新闻报导,光宝科表示目前双方的诉讼程序仍在进行中,光宝科除了对 SETi 的主张提出异议外,亦将会积极抗辩,且重申尊重智慧财产权之一贯立场,并将会全力捍卫客户及股东权益。

  据外媒报道,日本UV LED厂商Nitride Semiconductors宣布于2021年9月8日在英国、德国及法国获得了Micro UV LED高效技术专利,专利号为3644379;另于2021年10月5日在美国获得同样的专利,专利号为11,139,342。本次Nitride取得的新专利技术有助于激发红、绿、蓝荧光粉来制备全彩显示屏。

  借助超晶格结构及图形化蓝宝石衬底将芯片尺寸缩小至50微米或以下,这项新专利技术能够以此来改善385-400nm Micro LED芯片的发光效率。其他颜色LED的发光效率会因尺寸微缩而降低,但Nitride这项新专利技术则能够抑制效率降低。

  一般情况下,将20-30微米大小的LED芯片键合在TFT显示板上具有较大的难度,且耗时。Nitride表示,将红、蓝、绿三种颜色的LED芯片统一为一种UV LED,便于芯片键合及电流和电压控制。并且,Micro UV LED能够激发RGB荧光粉来获得全彩显示。

  尽管有观点认为UV LED的发光效率低,但Nitride认为这项高效技术有望极大地提升Micro LED显示器的可行性。

  2021年上半年,Nitride研究团队采用Micro UV LED来激发红色、蓝色、绿色荧光粉,并成功将Micro UV LED芯片微缩至12m×24m,芯片之间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距离皆为5m,可用于Micro LED显示器上,有望应用到下一代AR眼镜和智能眼镜等可穿戴设备中。

  Nitride表示,这项技术能够降低显示器用Micro UV LED芯片的成本。目前,Nitride正在开发大规模量产化的技术。

  隆利科技9月2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坚持持续创新战略,不断加大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如:中尺寸产品、Mini/Micro-LED等方面的投入,积极布局和储备相关的专利,不断巩固公司行业的领先地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据悉,截至目前,隆利科技在Mini-LED相关领域申请专利共计140项,其中发明专利68项,目前已获得的专利共52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31项,外观专利17项。目前公司研发的车载、VR、平板、显示器等Mini-LED产品已经向客户交付。

  10月9日,针对投资者的提问,京东方 A 在互动平台表示,京东方全面布局 MLED 行业,打造主动式驱动、COG 为核心,SMD/COB 协同发展的 Mini /Micro LED 产品群,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不同工艺、类型和成本的 Mini/Micro LED 产品和解决方案。

  数据显示,京东方专利申请超 4500 件,其中发明专利超 90%,海外专利超 33%。此外,京东方 OLED、传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专利申请占比超 50%;新增授权专利超 3900 件,其中海外授权专利超 1200 件。

  在 Mini LED 方面,京东方第三季度与创维推出全球首款主动式玻璃基 Mini LED 电视。京东方玻璃基背光 75 英寸四拼产品也成功量产交付,玻璃基主动式 P0.9 直显 Mini LED 产品已具备量产能力。

  日前,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9月3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纲要》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

  申长雨介绍,落实《纲要》重点在于落实四个预期性指标。一是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到2025年达到13%。这个指标体现的是专利密集型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据统计,2019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为11.46万亿元,占GDP比重为11.6%,具备了一定规模。二是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这个指标体现了版权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据统计,2019年我国版权产业增加值为7.3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7.39%。三是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这个指标表征了我国对国外知识产权的利用程度和我国知识产权的出口竞争力。据统计,2020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为3194.4亿元,呈现“出口进口同步增长、出口增速更胜一筹”的局面。四是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件。据统计,2020年我们国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3件。

  同时,《纲要》提出要健全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黄圣彪介绍,2020年,全国技术市场共签订技术合同54.9万项,成交额2.8万亿元,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18.6万项,成交额1.1万亿元,占全国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39.8%。这主要得益于我国成果转化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改革取得新突破。科技部会同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40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使用权试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和转化积极性,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目前,全国已建有全国性或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40余家,400多家专业性和区域性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6家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县级及以上地区的技术转移服务网络。“十四五”期间,科技部将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包括加大高质量专利转化应用绩效的评价权重,有序推进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支持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设等。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离不开司法“护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林广海透露,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将发布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有关意见,就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我们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发布典型案例,适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维护大中小型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法治环境。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和惩治力度。加强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林广海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表示,市场监管总局针对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犯地理标志、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等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态势。今年1月份至8月份,全国共查处违法案件近2万件。当前,距2022年北京冬奥会只有几个月时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保持对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的高压态势,在全国组织开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

  高质量专利的定义有很度,可以是能实际产业应用的“产业应用专利”;也可以是攻克行业技术难题的“高难度专利”;也可以是应用在重大工程中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的“高价值专利”等等。笔者认为,高质量专利应当同时符合:好创意、好专利。

  好创意是指该技术创意具有技术价值,有产业应用的基础性与广泛性;不需要过多的在意该技术的复杂度、创新高度等,只要在行业中具有难以代替的基础性作用,就是好创意。业内有一句话:同行都必须要用到的技术才是好专利技术。标准专利其实是“好创意”的进一步升华与最高阶段。

  好专利是指该专利技术法律稳定性强,保护范围大,难以被避开;好专利一定是经过充分详细的检索查新后进行专业的保护范围布局,在授权后难以被他人进行无效挑战,在侵权诉讼中范围明确清晰,取证简单容易,特征比对具体不含糊。

  所以,具备了技术价值与较大保护范围的专利就是高质量专利。高质量专利在行业中往往是“基础专利”,是“标准专利”,是行业的“杀手级”专利,是站在专利金字塔顶的“王者级专利”,具有巨大的市场价值与法律威慑力。

  (1)注重技术储备与定期筛选,聘用专利工程师或者培养有专利意识的技术人员,对公司已有的技术进行筛选,将应用前景广阔且有一定创新性的技术不断的进行筛选与培育,形成专利储备池。

  (2)针对专利储备池中的专利进行重点培育,聘请有经验的资深代理师与公司技术专家一起参与专利保护范围的布局工作,并在后续审查意见答辩中谨慎应对,结合产业实际,极力争取最大最全面的专利保护范围。

  培育高质量专利,一句话概括就是:选育好苗子,委托好园丁,才能长出参天树!好苗子与好园丁缺一不可,就如同好学生要与好老师相辅相成,相互成就一样。

  用专利对市场进行竞争,耗费的时间长,其时间、精力成本都不低,说明专利技术对市场的影响十分巨大。作为权利人,侵权取证耗费的成本很高,相对作为“涉嫌侵权”的一方,对专利技术的稳定性攻击,技术、时间成本要也需要相对付出一些。

  在专利纠纷中,作为权利人(攻击的一方)攻击前,对自己的技术来源要心中有数,明白攻击的目的是什么,并根据这个目的匹配响应的资金成本。相对的,涉嫌侵权的一方,往往也是相同领域的大咖,对权利人技术的来源应该有一些线索,接到战书后,除了防守(调整产品的技术方案),也可以及时反击(对专利权发起“无效请求”),并在这个过程中,实现自己的技术升级。

  专利的竞争,说到底是同领域的厂家对技术、市场的竞争,没有绝对的优势、或绝对的劣势,权利人不妨主动出击,涉嫌侵权的一方也可以利用相应的法律救济手段积极应对,在技术、市场的层面来讲也是一个良性的竞争过程,并非你死我活的残酷竞争。所有的企业都可以主动加入到这样的良性竞争中来,以达到快速增加自己实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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