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交通运输局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预审与选

admin 发布于 2021-11-12 阅读(235)

  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指定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km。为利用现有旧路改扩建段落。路线起点位于林甸县北出口(省道建新公路 K0+000 处),沿既有旧路布线,经毛家屯、利勤村、永和村,终点于省道建新公路 K20+476.618 处,即林甸与富裕交界处。主要控制点:林甸镇、毛家屯、利勤村、永和村。

  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土地预审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办理本项目土地手续所需的现场勘查、勘测定界、资料的调查搜集、整理,编制组件及报批工作,并取得本项目用地预审批复;(2)与土地预审有关的相关伴随服务。

  质量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预审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通过专家组技术评审并取得批复。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且所投项目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评审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管理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4)供应商需提供已审核通过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入库截图, 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采取远程网络传输方式获取(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取采购文件信息登记表》、采购文件缴费凭证的扫描件上传至代理公司邮箱(邮箱: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上传至供应商指定邮箱,供应商自行查阅并下载。

  1.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00元,由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庆-林甸)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自行查看。所有供应商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采购代理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且已为各供应商知悉,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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