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遂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综述(二)

admin 发布于 2021-12-26 阅读(191)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巩固发展反斗争压倒性胜利。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招投标乱象“系统治理”,为探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遂宁样本”。系统治理开展以来,共查处相关人员150人,追收违纪违法款1亿余元。其中,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违纪违法公职人员63人,77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说清问题,追收违纪违法款4700余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7人,涉及围串标项目66个,标的总金额逾20亿元,追收违法犯罪所得5300余万元。

  针对发现问题,我市出台《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变更、概算调整办理程序》《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的规定》等制度规定,切实用好治理成果,有效堵塞“漏洞”。

  通过系统治理,全市逐渐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调动了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积极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极大提高,年均节资率由治理前的6.4%提升到治理后的10%,年均多节省资金达3.45亿元。

  同时,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举一反三,深入推动整治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治理,对推进不力问题严肃处理,问责12人;配合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问责17人,系统治理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一手打击串通投标犯罪治乱象,一手查处公职人员问题挖根源,同时建章立制、边治边改,遂宁实践先后多次得到省、市领导肯定批示,并受邀参加第十四届中国管理学年会,在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论坛作主题发言,“遂宁实践”上升为“遂宁经验”。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将扫黑除恶“打伞”专项行动纳入全局工作谋划,创新实施一月一分析研判、一月一专题汇报、一月一专项督查工作机制,先后通报工作10余次,研究解决问题40余个。

  2019年8月,市纪委通报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强街道党工委原、大调解中心原主任康家亮为恶势力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及遂宁市安居区司法局原党组成员张剑为涉嫌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的典型案例,有力强化执纪执法震慑,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通过强化线索筛查,将扫黑除恶“打伞”纳入审查调查必问必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清查“百日攻坚行动”,共处置问题线件。

  同时,对已办理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开展“回头看”,先后梳理出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件,市纪委监委领导挂牌督办9件。以“1·12”“4·9”等专案为突破口,采取直接查办、上级领办、提级办理、交叉办理等方式,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54件97人,其中,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18件34人,位居全省第4位。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坚定不移遏增量、减存量,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反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市河东新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陈亚东,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副县级干部张光宝,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党支部、董事、总经理陶红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处置问题线人(其中,移送行贿15人),反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

  同时,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力打造铁案工程,优化线索管理处置,严格审查调查程序、证据标准和案件处理,在全省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检查中得到省纪委评查组高度评价;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前三种形态处理2079人、占93.8%,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深化拓展,实现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全媒体记者李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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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遂宁市张光宝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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