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监测能力建设项

admin 发布于 2022-11-26 阅读(11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至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附件。

  方式: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CA锁。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潜在投标人应当依照本公告第三条第3款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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