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光线半年度报告摘要

admin 发布于 2022-12-19 阅读(83)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8年上半年,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总体向好,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贯彻战略思想,发挥规模优势;做实核心产业,实施转型升级;强化市场意识,创新营销策略;突显技术引领,实现降本增效。”工作主线稳步推进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工作,主要经营特点概括为谋、抢、挖、稳四个字。

  (1)谋(谋规划、谋布局、谋市场):上半年公司2次召开“十三五规划”讨论会,对“十三五规划” 实现路径进行深入探讨,并对目标进行调整。公司围绕 “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子公司业务规模进行整体布局。按照规划,主营产品灭弧室顺利切入民用用电市场,陶瓷板块研发试制的新品和太阳能集热管业务已基本成型,未来可能为公司创造出新的市场。

  (2)抢(抢市场):国内市场,营销人员抓住时机选用恰当的销售策略,在提升主营产品销量的同时新开发了十多家较大的新客户。报告期内配网增3.8万只,成绩显著。国外市场:通过项目带动,积极服务,中东、东南亚销量大幅度增长;断路器配件市场快速增长约50%。各子公司针对自身业务专长,积极寻找市场。如子公司精密陶瓷在瓷件销售上与施耐德达成合作,与日本、韩国、印度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在气体销售上加强了与本地大企业的合作;子公司精工电器积极把握相柱市场,与客户达成合作,快速上量,成为公司业务增长新亮点。

  (3)挖(挖产能潜力、挖成本潜力):依据年初工作计划,各生产制造单元通过工艺创新、实施精益生产、精益管理等各种优化方式来保障增产增量,从上半年实现的产量来看,公司总体产能已达到每年80万只。公司在内部深挖成本潜力,并于年初确定了技术、研发、采购、节能、费用、薪酬六大降本工作组,在公司内部深入推进降本工作。本报告期公司的可控成本和费用均有显著下降。

  (4)稳(稳质量、稳生产、稳队伍):稳定,经营的基础,业绩的支撑。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真空灭弧室和固封极柱的成品率均在99%以上,周退率等关键指标稳定提高,无重大、严重质量事故的发生。主导产品产量、产值均完成年度计划的45%以上,生产安全、环境保护、设备运维总体良好,被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为充分倾听广大员工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提出的建议,解答员工实际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顾虑和问题,公司组织各部门从公司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建议和问题征集,并安排公司管理层领导与一线员工进行“面对面”交流对话,及时解决反馈了短期建议和问题,认真作出了中长期问题的实施计划,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有力的保障了生产经营和职工队伍的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528.79万元,同比增长2.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6.50万元,同比减少8.41%。主要为上半年公司生产销售的配网产品比重大,这些产品多属于传统竞争性的小产品,销售单价低且毛利有限;再者受产品竞争激烈价格同比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虽然产销量及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但利润确同比略有下降。

  上半年公司累计生产电线%;截止6月末,电真空器件库存金额较年初上升17.66%,同比上升17.42%;根据公司销售政策,年度中期回款相对较少,年底集中回款,故公司应收账款比年初增长50%。

  报告期内,经过公司上下的齐心协力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随着主营产品灭弧室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降价和成本控制仍然是公司面临的两大主要问题,公司依赖电子器件板块产业结构单一的风险依然没有改观。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工作主线,充分利用配网建设的时机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好国内、国际市场营销工作;继续深挖降本项目,力争超额完成年度降本任务,为公司产品定价策略提供空间;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为十三五目标完成提供保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陕西宝光精工电器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陕西宝光精工电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电器”)增资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精工电器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0日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27号)、《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2018-29号)。

  近日,公司接到子公司精工电器《关于工商注册资本变更的报告》获悉,精工电器依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经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将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至2000万元人民币,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除上述变更外,精工电器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8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德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岳永学先生、段磊先生回避表决。鉴于审议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豁免控股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2018-3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望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 拟在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投资建设中压产业基地,其中包含真空灭弧室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中白工业园项目”或“该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宝光集团部分经营业务将与公司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现宝光集团就该项目提出豁免2000年4月21日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申请,同时为了有效解决与宝光股份的同业竞争情形,于2018年8月13日出具了新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该承诺函仅适用于中白工业园项目,不构成对原承诺的变更。新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相应的具体措施能够有效解决该项目实施后构成的同业竞争问题,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军望先生、朱安珂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豁免控股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2018-3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宝光股份”)控股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 拟在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投资建设中压产业基地,其中包含真空灭弧室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中白工业园项目”或“该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宝光集团部分经营业务将与公司构成潜在同业竞争。

  宝光集团就中白工业园项目提出豁免2000年4月21日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申请,同时为了有效解决与宝光股份的同业竞争情形,宝光集团于2018年8月13日就中白工业园项目出具新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该承诺函仅适用于中白工业园项目,不构成对原承诺的变更。

  中白工业园,全称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坐落于白俄罗斯明斯克州,规划面积91.5平方公里。园区主要产业定位是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仓储物流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目前中国开发面积最大,合作层次最高,政策最为优惠的境外经贸合作区。

  宝光集团拟在中白工业园建设中压产业基地,其中包含具有年产10万只(5+5)真空灭弧室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为3500万元人民币,分为两期实施,预计2024年全部完成,所需资金全部自筹,其中包括前期费、设备投资、设备安装、厂房改造、流动资金需求等。目前该项目正在筹划中,具体投资额度及投资形式以最终协议约定的金额为准。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宝光集团于公司上市之前的2000年4月21日就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宝光股份上市之后,宝光集团及宝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将放弃经营与宝光股份相同的产品,不从事任何与宝光股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自公司上市以来,宝光集团一直积极履行上述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中白工业园项目由宝光集团投资而非由宝光股份直接投资的原因在于:(1)该项目前期资金需求量较大,目前公司经营现金流并不充裕,不宜直接投资;(2)公司控股股东宝光集团同意对该项目进行前期投资并进行市场培育,待项目营运情况良好,业绩稳定之后,由公司依据决策程序择机决定是否注入宝光股份。

  鉴于上述情况,为推动公司国际业务的开拓和发展,满足公司实际需求,同时解决宝光集团投资中白工业园项目可能与公司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控股股东宝光集团向公司提出豁免2000年4月21日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申请,并于2018年8月13日出具了新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宝光集团投资中白工业园项目后,宝光股份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战略的需求,按照相关决策程序决定将该项目通过收购或其他方式注入宝光股份;如宝光集团拟对外转让该项目,宝光股份享有优先受让权。

  2、如宝光股份决定将该项目注入上市公司,宝光集团保证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与宝光股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保不损害宝光股份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3、若未来宝光股份就该项目注入与宝光集团不能达成一致,或明确放弃优先受让权,宝光集团承诺在12个月内停止运营该项目或将该项目转让给其他非关联的第三方,以解决与宝光股份可能构成的同业竞争情形。

  4、宝光集团应在该项目运营后立即与宝光股份签署相应的托管文件,委托宝光股份负责该项目运营等相关事宜,并向宝光股份支付相应的运营费,运营费由双方依据市场价格来确定,以未来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

  5、该项目在注入宝光股份前,宝光集团有义务积极推动该项目规范性治理,以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要求。

  6、若宝光集团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宝光股份遭受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宝光集团应给予宝光股份全额赔偿。

  7、本承诺仅适用于中白工业园项目,不构成对宝光集团于2000年4月21日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变更。

  综上,尽管宝光集团该项目实施后将与公司构成潜在同业竞争,但其目的是支持公司的主业发展。宝光集团出具的新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相应的具体措施能够有效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1、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军望先生、朱安珂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豁免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岳永学先生、段磊先生均回避表决。鉴于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公司控股股东宝光集团拟在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投资建设中压产业基地,其中包含真空灭弧室产线建设项目的目的是支持公司的主业发展,有利于推进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同时也为公司规避了投资风险。

  2、该项目涉及豁免宝光集团2000年4月21日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原因客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宝光集团作出的新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能有效解决该项目实施后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就中白工业园项目豁免宝光集团2000年4月21日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本次《关于豁免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宝光集团履行承诺事项合法合规,符合《监管指引4号》的相关规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豁免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宝光集团作出的新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可有效的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宝光集团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保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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