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

admin 发布于 2023-01-09 阅读(1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29日,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公告》(2018-35号)。公司原全资子公司陕西宝光陶瓷科技有限公司(现陕西宝光精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陶瓷”)因未批先建,未进行“三同时”验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评法》第二十五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评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于2018年8月25日对精密陶瓷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宝环高新违改字[2018]421号),责令精密陶瓷于2018年8月27日之前立即停产,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事件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后续整改工作,并定期对该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

  2019年10月18日,精密陶瓷收到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出具的《关于恢复生产的批复》文件,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对精密陶瓷整改项目的环评资料、验收资料进行了核实确认,原则同意精密陶瓷恢复生产。

  精密陶瓷停产整改期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报告影响较小。公司将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环保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物指标的控制与监督,提高环保治理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标签:  宝鸡宝光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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