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被终身禁业:警钟为谁敲响

admin 发布于 2023-01-15 阅读(89)

  10月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计开出119张罚单,处罚金额约为1645万元,其中,某保险代理人因严重违规被终身禁入的处罚内容引发广泛关注。漠视诚信与职业操守的违规者遭到“顶格”处罚,付出了难以挽回的惨痛代价,同时,也给漠视规则的幸存者们敲响了警钟,更彰显了保险监管者加强失信惩戒的决心。

  据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保险代理人曹某,因涉及欺骗隐瞒返佣等多项违规,被山西银保监局开出终身禁入行业的重磅罚单。毫无疑问,这是2021年至今保险代理人受到的最严厉惩处。

  处罚决定书显示,曹某存在三项违法行为:其一,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曹某为投保人讲解保险理财产品时,承诺将其所得佣金及其他个人费用返还投保人,并承诺赠送车险等其他利益;其二,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投保人保费资金为投保人办理医疗险和意外险等保险产品,并告知投保人系免费赠送;其三,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未将全部保险合同送达投保人,未明确告知投保人所投保保险产品实际对应保险合同的保费金额,未经投保人同意代替投保人签署保险业务相关资料。

  其中,曹某在“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一项中的违规情况尤其严重。公开资料显示,曹某未经投保人同意代替投保人抄写风险提示语,并将投保人联系电话填写为曹某本人的电话并代替投保人接听公司回访电话,涉及该行为的保单共有31笔,保费金额累计高达4147.9万元。

  曹某事件,暴露的是保险业诚信建设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保险作为一种服务商品,其有形载体仅是一份保险合同,相对于一般商品而言,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在保险经营中,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并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后,保险公司并不以有形的产品作为交换,而只是承诺在出现特定事件后,由保险公司按约定履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义务。保险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决定了保险业较其他行业对诚信的要求更高,而良好的信用恰是保险业的“生命线”。

  然而,在保险业中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屡有发生。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薄弱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等现象并不罕见。保险代理违规展业的问题普遍存在,甚至成了行业潜规则。短期看,这给保险公司带来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张,但是,长远来看,弊远大于利。失信现象在各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中屡屡发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保险业的形象,由此引发众多纠纷,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以往这些违规行为被监管发现后,大多以数目不等的罚款处罚了事,较轻的失信惩罚,极大的利益,造成保险产品售卖时误导问题长期存在。此次曹某被严惩,警示意义极大。这表明了监管层对保险行业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的坚定态度,更不啻为铤而走险的保险代理人敲响一记警钟。同时,同一时期多位代理人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保险公司,在诚信建设上更应引起警惕和反思,将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内含价值的提升为企业发展的长远目标。

  然而,保险代理人队伍整顿,提升门槛并非易事。去年以来,人身险行业销售人力流失仍在加剧。根据相关险企披露的最新数据,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中国人寿、平安寿险的个险销售人力较去年年底均减少了大约三成。上半年全行业代理人同比降幅超过20%。代理量流失明显影响到险企的保费增长。中国平安表示,前三季度,其寿险及健康险业务的新业务价值为352.37亿元,同比下降17.8%,主要是因为代理人数量下滑对新业务价值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由此可见,面对人力发展明显放缓的势头,保险机构必须摒弃人海战术和片面追求规模和业绩,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聚焦提质增效,推动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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