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宝联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admin 发布于 2023-03-13 阅读(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36,421,7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为 3 名,代表公司股份 1,805,234 股,约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40%。

  鉴于公司原董事因个人原因已向董事会递交辞呈辞去董事职务,导致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法定要求,故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崔博先生提议选举黄少健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当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黄少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标签:  光宝联合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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