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消防总队2020年第一批消防装备采购(20A01101)公开招标

admin 发布于 2020-07-29 阅读(548)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及其所属单位2020年第一批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3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分包1/2/3/4/8中标产品若为非国产底盘的,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分包1/2/3/4/8中标产品为国产底盘的,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分包5/7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3.分包6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3.1.按照应急消(2018)13号文件要求,分包1/2/3/4/6/8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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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光宝光耦重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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