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商务部批文 施耐德入主宝光搁浅

admin 发布于 2020-08-03 阅读(414)

  经过一年多的等待后,全球电器巨头法国施耐德集团入主宝光股份(600379.SH)的愿望最终落空。

  8月15日,宝光股份发布公告称,施耐德(中国)和公司股东经过实质性讨论后认为,鉴于新颁布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各方按照修订后的法规履行现有的《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将十分困难。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股权收购协议。

  去年6月25日,法国施耐德集团在华独资企业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施耐德)与宝光股份的第二、三、四大股东北京茂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以每股2.6元价格,收购三家股东持有的总计6800万股股份,占宝光股份总股本的43.04%,收购总价约1.77亿元。

  如果交易成功,施耐德将成为宝光股份的第一大股东。而持有宝光股份22.15%股份的陕西宝光集团则将退居次席。

  这次资产重组与宝光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互为前提、同时进行。如果这次资产重组未获有关部门同意及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或资产重组未能完成,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将终止。

  本网获悉,商务部至今未对这一并购案放行。截至双方约定的“交易退出日”2007年6月25日,商务部仍未对这一并购事项进行批复,股份转让各方也未再续签有关协议。

  业内人士分析,商务部之所以对宝光并购案的审批慎之又慎,主要原因可能是担心施奈德控股后,会在国内真空灭弧室市场形成垄断性优势。宝光股份是国内最大的真空灭弧室生产企业,拥有20%以上的份额。真空灭弧室是真空开关最核心的部件,真空断路器和真空开关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矿山、化工等领域。

  而施奈德最终决定放弃收购,部分原因是不愿为收购付出更多的价钱。按照新近出台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如果施奈德有意继续收购宝光股份,收购各方需重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履行审批手续。在至为关键的价格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最近一个月中,宝光股份的股价均在12元以上,远高于施奈德2006年提出的收购价2.6元。以此估算,施耐德如果继续寻求收购宝光股份43.04%的股份,需要至少出价8亿元,是原收购价格的5倍以上。

标签:  施耐德宝光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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