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admin 发布于 2024-08-19 阅读(66)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 2022-018 债券代码:155736 债券简称:19 嘉宝 0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7日至4月 8日、4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临2022-017号公告)。202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 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 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上海市的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应封控措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正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员工及公共卫生安全。后续 待封控措施解除后,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尽力降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 响。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7日至4月8日、4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 司已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临2022-017号公告)。 202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目前,上海市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公司积极 配合并落实上海市政府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为: (1)居住于上海市范围内的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员工处于居家办公状 态,但上海嘉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除外;(2)公司位于上海市内的地 产开发类、商业及办公类项目处于停工或停业状态。本次上海市的新冠 肺炎疫情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目前,公司 正按照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员工及公 共卫生安全。待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各项封控措施解除后,公司将尽力 做好复工复产等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 利影响。 目前,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调整,未涉及新技术、新产 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根本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 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 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 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 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7日至4月8日、4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于202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连续 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票交易短期内累计 涨幅和跌幅均较大,股价波动幅度较大,且成交量较前期有所放大。公 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 目前,上海市的新冠肺炎疫情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 一些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 大事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 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 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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