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大学生业余时间想赚点生活费 做微商代理惨遭

admin 发布于 2020-03-24 阅读(746)

  业余时间想要赚点生活费,尝试做微商代理却惨遭。日前瑶海区检察院就两起以面膜代理为名实施的案件提起公诉。据了解,被害人之一李某是合肥某高校的在读学生,2019年4月18日,因为想在网上做点微商生

  业余时间想要赚点生活费,尝试做微商代理却惨遭。日前瑶海区检察院就两起以面膜代理为名实施的案件提起公诉。

  据了解,被害人之一李某是合肥某高校的在读学生,2019年4月18日,因为想在网上做点微商生意,赚点零花钱,遂通过微信添加了一个自称是某品牌面膜商家的微信号,对方称只要交199元的代理费,不仅可以给他提供货源,还能介绍面膜需求量较大的买家。随后就有自称买家的人找到她,没聊几句就表示要订货,李某信以为线日,李某拿到了商家发的货物后,却联系不上之前的买家,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随即报案。

  瑶海区检察院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主动提前介入,引导案件侦查。经侦查发现,2018年11月,被告人易某伙同耿某在广州市白云区开设广州妍美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下设招商部和运营部,招商部业务员利用易某从网络上购买的被害人信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被害人,以招微商代理部分品牌面膜为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吹嘘“不用囤货、不愁客源”,诱骗被害人缴纳199元代理费,再由尤某将已缴纳199元代理费的被害人微信交给易某,易某再分配给运营部人员,由他们扮演“指导老师”和“买家”添加被害人微信(该公司将二者的微信号分别称为“老师号”和“主攻号”),“老师号”对被害人谎称推广微信、介绍客源,“主攻号”对被害人谎称求购面膜、且要现货。被害人在“买家”诱骗下从指导老师处购买了面膜,“买家”又多次以求购更多面膜为由多次诱骗被害人从指导老师处购买面膜,并谎称要被害人一次性发货,直至被害人无力或不愿再购买面膜,便不再与被害人联系。经查,2019年5月,易某团伙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又重新注册了广州肤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更换面膜品牌后,继续实施。经统计,该团伙全国各地4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

  在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在易某团伙办公所在地隔壁,发现另一采取类似手法实施的团伙,进一步侦查后发现该团伙3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其中合肥某高校学生黄某被骗3000余元。

  日前,瑶海区检察院已经就这两起案件提起公诉。检察官也提醒:大学生应该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把生活重心放在学习上,如果想通过兼职提升实践能力或改善生活,也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个人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天上不会掉馅饼,做事应脚踏实地,只有这样才不会给骗子机会。(来源:瑶海检察)

标签:  微商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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