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admin 发布于 2025-01-26 阅读(37)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智能成套项目建设工程投资额调整为万元,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检查发现,上述办公楼未按计划用于智能成套项目,而是供你公司管理总部办公使用,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不一致,也未履行相应的变更程序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在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标签:  LITEON代理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