焕廷说法 约定合同包薪制 是否支付加班费

admin 发布于 2025-02-06 阅读(25)

  包薪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打包约定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费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在加班安排较多且时间相对固定的行业中比较普遍。虽然用人单位有依法制定内部薪酬分配制度的自主权,但内部薪酬分配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原告于2020年7月入职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含加班费)。2021年2月,原告辞职,认为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公司亦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支付差额。公司认可原告加班事实,但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故原告申请仲裁。

  虽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与劳动者进行相应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关于最低工资保障、加班费支付标准的规定。根据原告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原告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并以此为基数核算加班费,也超出了4000元的约定工资,表明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原告加班费。最终裁决公司支付原告加班费差额。

  焕廷寄语: 复杂的事情要简单做。简单的事情要认真做。认真的事情要重复做。重复的事情要创造性地做 !

  (免责声明: 本号所转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均已注明来源且仅用于分享、交流、学习,不具有任何商业目的。 如有版权异议,请联系删除! 感恩有你。 )

  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一家专为咱老百姓打官司的郑州本地律所。

  遇到法律问题别焦虑,点击上方地址链接或下方二维码,焕廷法律服务集团将会为您匹配最专业的律师,一对一为您解答!(24h守护热线)

标签:  下载光宝科技工资单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