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波任河东区副区长、代理区长

admin 发布于 2021-01-05 阅读(504)

  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周波为天津市河东区副区长的议案。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周波为天津市河东区副区长。

  会议审议了区会关于接受田金萍请求辞去天津市河东区区长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田金萍辞去天津市河东区区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听取了《关于对补选的高庆久等14名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关于补选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初审了关于召开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请区十七届十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的决定》。经表决: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定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办理河东区十七届八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初审并原则同意《关于河东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关于天津市河东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区十七届十次会议审查。

  区会副主任王占勤、卞彤、鲍彦霞、霍伟钢、王玉颖出席。副区长郭鹏志,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立泉,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不是会委员的区会机关各室主任、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各街道工委专职副主任,部分区代表列席会议。两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周波,男,汉族,1972年12月生,四川简阳人,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程硕士,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委,拟提名为有关区区长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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