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东旭代理六安市市长

admin 发布于 2021-06-06 阅读(3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潘东旭代理市长。

  潘东旭,男,汉族,江苏连云港市人,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副教授、副研究员。1974年4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党。现任六安市委。

  1994年7月至1997年2月,任连云港职业大学党办秘书;1997年2月至1998年5月,任连云港职业大学党办、校办副主任;

  2006年4月至2006年6月,任芜湖市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2006年6月至2008年9月,任芜湖市镜湖区委、副区长;

  2012年12月至2015年2月,任金寨县委、挂任市委(其间:2013年1月兼任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工委);

  2015年2月至2021年5月,任市委、金寨县委;2021年5月至今,任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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