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省长如何产生为啥不直接选省长?

admin 发布于 2021-04-07 阅读(392)

  4月2日,河南省十三届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其中,决定任命王凯为副省长、代理省长。

  消息发出后,记者的朋友圈被迅速刷屏,同时也有不少群众不太了解地方组织法,会产生疑问,为啥这次会是决定任命了副省长、代理省长,而没有直接选省长呢?

  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省长如果出缺,应由省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但大家都知道,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月21日闭幕了,那么,闭会期间,不能补选新的省长。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那就需要省会任命一名代理省长,代理行使省长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

  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根据《河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副省长中决定代理省长。如果代理人选不是,应提请决定任命其为副省长、并决定代理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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